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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主与法制网讯(通讯员谢松贵)贵州省遵义市凤冈县人民法院永和人民法庭充分运用“诉源治理+执源治理”双重治理模式圆满解决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,并当庭兑现完毕,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。
近日,永和法庭收到陈某诉邹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后,为有效化解双方矛盾,承办法官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,重点围绕事故的责任划分和相关法律规定,对本案进行充分释明和解析,依据法律规定把赔偿项目计算标准向双方讲清,并提出合情合理的调解建议。最终,双方达成统一意见,邹某当庭以现金方式支付陈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4100元。同时,因该案得以圆满解决,陈某竟当场主动退还邹某500元。
近年来,凤冈县法院牢固树立“一个纠纷一个案件”理念,本着“能调则调,当判则判、调判结合”的原则,积极探索“诉源治理+执源治理”双重治理模式,深化案件“分流、调解、速裁、快审”机制,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工作中的参与、推动、规范和保障作用,高效、实质化解纠纷,减少执行案件数量,为基层执源治理打开了新的思路,真正实现案结事了。
凤冈县法院将不断深化探索诉源治理和执源治理工作,完善机制,打造亮点,总结经验,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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